經文:馬太福音七章1-12節


  之前我們看過有關天國的律例,及應該如何應用。也看過主教導我們怎樣禱告。今次這段經文則提到遵行律例和禱告的態度。

  首先聖經說不可論斷人。被人論斷必定會不高興。大家想像一下在孩童時做錯事被母親責罵,求學時給老師訓話,長大結婚後給另一半責備時,都會感到不高興。雖然語氣有時或會較重,但這些只是出於愛心的管教或提醒,並不是聖經所說的論斷。「論斷」有判斷、審判、裁決、定罪的意思。就是用自以為義的態度作判官來評斷別人,是自高的表現。

  有人說論斷是與人的知識相關的。一般來說,一知半解的人最多論斷。完全沒有知識的人不懂論斷,知識很高的人也不會隨便論斷,因知道自己認識有限;只知道一部份的人(特別指對律法的認識很表面),往往以為自己已經知悉一切,很容易便憑着血氣論斷人。若看見肢體犯罪或犯錯,是否不能指正呢?以愛心挽回弟兄與論斷人不相同:主耶穌責備經常論斷人的法利賽人,是因為他們對律法的錯誤態度。「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廿三4)這些重擔就是人定出來的道德和宗教的標準,成為人難擔的重擔。但是對於落在過犯中的肢體,我們的目的卻是要將他挽回,而不是單單定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1-2)將弟兄挽回要付出關心與愛心,願意擔當彼此的重擔,而不是將重擔加在人的肩頭上。

  主耶穌要我們不可論斷人的原因,第一是:「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量器是量取食物的器具,這裡用來指量度人是非、對錯的尺度。神會用我們審判別人的標準來審判我們,所以我們若對人寬容,神也會對我們寛容,我們若對人嚴苛,神也會嚴苛的對待我們。

  量器本來是用來分糧食給人的,正如神的話原是我們靈粮的供應,人卻用來量度人的對錯和好壞。例如安息日原意是讓人能在七天工作中分別一天來到神面前得享安息,但文士和法利賽人卻在安息日定下許多規條,禁止一切他們認為不可做的工作,包括醫治病人。其實這樣定規是違背了安息日的意義,因不能叫人得安息、得醫治。他們又指責主耶穌和門徒飯前不洗手(從律法延伸出來的規條),主卻責備他們只洗淨杯盤的外面,心裡卻不潔淨,滿有污穢。我們有沒有用神的話論斷弟兄姊妹呢?我們用甚麼態度去對待律法呢?律法是用以對付別人還是用來省察自己?例如:有關夫妻的本份(弗五22-33)。往往弟兄只注重對姊妹教訓那一段經文(要順服丈夫),而姊妹卻只注重對弟兄的要求(要愛妻子,要捨己),我們更應該注意神對自己的教導。

  第二個不可論斷人的原因,就是當我們指出別人眼中有剌時,卻沒有察覺其實自己眼中有樑木。「刺」:碎屑、微塵;「樑木」:圓木、大樑。大家有沒有給沙塵吹進眼睛的經歷?眼中有刺令人眼睛不適,甚至睜不開眼看東西。(最安全的方法是將眼睛浸進水中,然後重複眨眼將沙粒沖走。最徹底的方法是找醫生翻起眼皮,用棉花棒將沙粒黏出)。往往這些塵粒是很細小,要取出塵粒也需要看得清楚。若眼中有樑木,大部份視線肯定受到遮擋,甚麼東西都看不清,如何能夠幫別人除去眼中的剌?自己必須有正常的視力才行。樑木是阻礙我們看得清楚的障礙,就是人本身的過犯。只有本身沒有錯誤的人,才有權在別人身上找錯處;在批評人的事情上有比人有更好的表現,才有資格批評别人。每個人眼中都有樑木,所以我們應該先集中精力去改變自已的錯失和謬誤(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叫自己更蒙神的喜悅。既知道自己眼中有樑木,看不清楚,別人的善惡對錯便留給神去定奪罷。「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羅十四4)

除了神,無人能論斷人,因為:

1. 我們不能知道全部的事實:每件事要考慮的因數繁多

2. 人的判斷不能達到精確無私:人會受情緒和外在環境影響。

3. 沒有人有足夠良善去審判他人:因為世上沒有義人。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四11-12)論斷弟兄便違反了「愛人如己」的律法;設立律法和作判斷的只有神,所以論斷弟兄便是褫奪了神設立律法和審判人的地位。

  在末後的審判時,惟有被殺過的羔羊配打開書卷,揭開七印(啟五4-5)

  對待律法的另一面態度便是不可糟蹋。「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七6)聖物、珍珠:代表天國律例的信息。狗,指在律法上不潔淨的人。常用來代表道德敗壞,敵對神的人。豬,代表不潔又在當時受厭惡的人。聖物是指以色列人獻給神的祭物,只有在律法上潔淨的以色列人才可以吃(利廿二1-16)。珍珠不會被豬賞識,只會被豬踐踏。所以天國的信息是向天國子民傳講的,以免外人聽不明白,叫神的道被糟蹋。例如有人會用馬太福音五章39節來戲弄你:「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邊也轉過來由他打。」

  接着的一段經文提到禱告的態度:「你們(要)祈求,就(會)給你們;(要)尋找,就(會)尋見;(要)叩門,就(會)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會)給他開門。」(太七7-8)這兩節經文好像是重複,其實不一樣。第七節的祈求、尋找、叩門,是帶有吩咐、命令的語氣。環聖譯本在之前加了「要」字。

  祈求、尋找、叩門都是當時代表禱告的比喻用詞。主耶穌吩咐他的門徒要祈求、要尋找、要叩門(環聖譯本),暗示他的門徒欠缺凡事求問神的心。「凡」祈求的:每一個,所有的祈求、尋找、叩門都會蒙應允。第7節是呼籲,第8節是應許,所以用「因為」連接。神已經準備好答應我們一切的需求,無奈我們卻常常依靠自己而不懂得求問神,以致我們得不着、尋不見、在門外吃閉門羹。

  接着主用了個比喻去進一步解釋為何要祈求、要尋找、要叩門,7至9節是一個例子:地上的父親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7至8節提到三種禱告的態度。第一樣是「祈求」。當我們求別人幫助的時候會用甚麼態度呢?總不會不作聲把想要的放在心裡,便祈望別人會給你。「你們貪戀,還是得不着;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着,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着,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四2-3)不求便得不着,妄求(所求違反神的旨意)也不能得。

  第二樣禱告的態度是「尋找」。約半年前有一首觀光潛艇,載人下潛至三千多米的海底去參觀沉沒了的鐵達尼郵輪的殘骸,潛艇起航下潛後不久便失去了聯絡。搜索隊在周圍一直尋找,卻尋不見,直至潛艇的備用氧氣已用盡了,潛艇的殘骸才被發現。他們尋找卻尋不見的原因是因為探測不到潛艇發出的信號,正如大海撈針,找到的機會很微。尋找是要按線索才尋得着,我們禱告尋求神的旨意,也要有方向,藉着聖靈用說不出來的歎息,帶領我們禱告。我們要順從聖靈的引導,便能尋得着神的旨意,按神的旨意去禱告,神必然會答應。

  第三是「叩門」。聖經提到的門有:天的門(創廿八17)、指望的門(何二15)、天國的門(太廿三13)、信道的門(徒十四27)、傳道的門(西四3)。門,多數是與福音或進天國有關的。只要人願意叩門,神非常樂意接人進到祂那裡去。我們何時需要叩門?是當門關上了的時候。去年主讓我們看見石蔭家的聚會缺少年青人,好像年青人福音的門是關閉着。於是我們藉着禱告向神叩門,主便給我們開了一道福音的門——「青年square」,讓我們可以透過開放會所作溫習室接觸到區內的青少年人。感謝主,有兩位青年人藉此認識福音並決志信主的。叩門也是鄭重和有禮貌的表現,我們去面試、見公司高層人士或一些重要人物,都會先叩門才進見,我們禱告也要存一個敬虔的態度,神必定會為我們開門。

在這段落的結尾有這樣的一句話作總結: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好像是跟七章1節互相呼應。一般解經認為這是馬太福音五章20節至七章11節的總結,是關於天國子民生活的實踐和態度。

  律法和先知都是神發表祂旨意的方式,所以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便是神的旨意。神對我們的旨意是甚麼呢?「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所以天國的賞賜是有條件的,視乎我們今天如何對待別人。「愛人如己」是我們需要學習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