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加福音十章38-42節


  一般對兩約時代的一些理解:舊約是律法時代,而新約是恩典時代。而普遍對舊約的神的認知,舊約的神是威嚴、公義,會審判: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

  「……只是到我追討的日子,我必追討他們的罪。」(出卅二34)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出卅四7)


一. 舊約的神——是施行審判的神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結局——「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創十九13,24-28)

  神殺拜金牛犢的百姓——神藉摩西吩咐利末人殺拜金牛犢偶像的以色列人。(參出卅二)

  可拉一黨的結局(民十六30-35,41-49)——可拉藐視耶和華。可拉及其家眷,並一切屬他的都被地所吞噬。火從神降下,滅獻香的,共250人。翌日,會眾向摩西,亞倫發怨言,並聚集要攻擊他倆。神就以瘟疫殺死14,700人。

  在早期舊約的敘述中,神啟示祂自己既是一位公義又有憐憫的神。「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卅四6-7)


二. 舊約與新約中的「恩典」

  在舊約中恩典多指神看顧和以恩慈待祂的選民。祂不輕易發怒,並且報答人的好行為。即使人不能遵守律法、犯罪頂撞遠離神,祂還是以願意赦免人的心等待人的悔改。

  在新約聖經中「恩典」這個字,有不少是記載在保羅書信中。保羅強調:恩典乃是神借著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捨身流血而完成的救贖功夫(羅三24-25)。耶穌基督是神賜給世人的一份禮物。凡以信心來接受的人,都可以得著這份白白的恩典。

  到底「恩典」是甚麼?恩典是:從神而來的;自古以來已存在;不是我們可以賺取-恩典的本質;是我們不配有的。在舊約時代,恩典是從神與祂百姓和週邊的民族展現。而在新約時代,恩典是從耶穌基督展現出來。


三. 恩典在舊約時代的展現

  神先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然後到了西乃山才頒布十誡。表達出神恩典走在前頭。

  40年的曠野生活,衣沒有穿破,鞋也沒有穿壞(參申廿九5)

  舊約中的「神後悔」——在不少場景下不是指神感到懊悔的意思。因著神有恩典,只要人願意回轉,神就不以原先情況來作出反應和判斷。

  神對罪人第一次展現出祂的恩典和慈愛神的恩典早在伊甸園展現。當人犯罪墮落的災禍臨到,神就就賜下救贖的應許「……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並而帶出關切的看顧,「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三21)而不是以棄絕或毀滅性的懲罰來對待他們。

  神呼召亞伯拉罕,是恩典的延續因神不單應許要賜福給亞伯拉罕,並要賜福他的子孫後代,更要藉此帶來對普世的祝福(參創十一2,3)。神揀選亞伯拉罕和應許賜福予世人,都表明在在神所立的約上,目的是把神的恩典延伸到全人類。神莊嚴地與亞伯拉罕立約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創十七4,7)這應許得以實現,乃基於恩典。

  新約時代的恩典由耶穌基督展現,主耶穌在地上的行事為人展現出如何活出恩典,並人怎樣能靠著恩典生活。當耶穌在架上說「成了」,就因祂的寶血和捨命成功了救贖。只要人相信並接受祂是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而復活就得著永生。「得救是本乎恩……並不是出於自己。」(弗二8)並且「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


四. 從主耶穌展現出何謂恩典

  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參約八3-11)——文士和法利賽人以此來試探耶穌。耶穌卻反問他們誰是沒有罪,誰就可以拿石頭打這婦人。結果眾人都離開。最後耶穌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那婦人那婦人確實犯了罪,但主耶穌卻給她赦罪的恩典,目的是要她悔改不再犯罪。使她從罪中拯救出來。

  耶穌叫拉撒路復活(參約十一20-44)——拉撒路死去,馬大在路上碰見耶穌而馬利亞也從房子裡急忙到耶穌那裡。他們兩個分別都埋怨和投訴耶穌為什麼他不早些來,以至拉撒路死去。這些埋怨投訴是對主耶穌不認識,不相信和不理解的指控。但耶穌沒有直接回應她們的指控,反而帶著同理心來叫拉撒路復活。這就是恩典。

  耶穌也用不少比喻或故事帶出什麼是恩典。正如浪子的故事,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甚至最後耶穌在十字架上展現出對仇敵最大的寬容,叫父神饒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

  主耶穌在地上的教導從沒有提及恩典這兩個字,但祂的行事為人,處處給我們從祂身上展現出甚麼是恩典,更是體驗到祂就是神所賜的恩典。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


五. 得著恩典?

  神恩典就在前頭,知識上知道什麼是恩典,但是否有信心相信神真的白白把恩典給予我們嗎?而神所賜的恩典又會否止於十架赦罪之恩呢?「……神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三十5)

  怎樣才能得知我們真的得著恩典呢?從聖經中,憑著神的話。肢體的見證,體會神的作為。要回過頭來,才看得見——往往就已經錯過了體驗在神恩典中走過的日子。

  保羅的經歷(一)夠用的恩典(參林後十二9-10)——保羅三次求主把身上那根刺拿走,但不被答應,理應失望。但因著這根刺,就經歷到基督的能力覆庇他。保羅清晰承受這些苦難是為基督的緣故,就喜樂,因為是有價值的。而神告訴他神的恩典夠他用的。保羅在這經歷中學習到這些功課:謙卑,神有主權,需要順服和依靠。最終唯有靠神恩典度日。夠用的恩典又是什麼樣的恩典?

  保羅的經歷(二)同行人的恩典面對不能改變的環境(參徒二十22~38)——保羅離開以弗所要往耶路撒冷去。與同工分離,接著就要面對捆鎖與患難。縱使同工不能與保羅同去耶路撒冷,心是相連,以禱告為念。

  約瑟的經歷既有忍耐又靠神同在的恩典(參創四十14-15,23、四十一1)——約瑟被波提乏妻子誣告,陷於牢獄中。後來他為被關的酒政解夢。酒政被釋放後卻忘記了約瑟足足兩年。直到法老需人為他解夢。


六. 我們從約瑟的經歷中的學習

  • 生命中很多問題,但都不一定有答案。故此不要太執著為什麼,介懷為何是我…
  • 更有意義的是我要怎樣過我的生活。過一個謙卑,忍耐,並且對主恩典有信心的生活,如約瑟一樣。
  • 當約瑟坐牢的時候,他不知道甚麼時候被釋放。並且也不會知道最終有一天他會作埃及的宰相。
  • 他只知神與他同在,過好每一天。別人就察覺有神同在的生命是不一樣的生命。


七. 赦罪的恩典

  罪中拯救過來:當我們軟弱跌倒很不容易回到神跟前。往往這實在是知易行難,因為在神面前我們感到羞愧,存在著內疚感和疑惑。不知神是否會真的赦免自己或罪真的被赦免。唯有靠著主寶血的功效和神話語作為確據,給我們信心支取神給我們赦罪之恩。「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7-9)


八. 得著恩典,就不再活在以下的光景中:

  • 愧疚中。因藉著主耶穌基督成就了赦罪之恩。
  • 怨恨中。因著耶穌基督給我們看見自己都是那得著寬恕的罪人。
  • 恐懼當中。因知道有主與我們同在,有同行的恩典。
  • 孤單當中。因知道有肢體伴著前行,但前提要多與肢體相交。
  • 無奈中(無力改變,唯有接受)。神開我們的眼睛看見有別的事情,尤其神的事情,比現今環境更有意義。


九. 神的恩典是豐富

  • 神的恩典不止於接受了救恩,更是使我們過一個得勝的生活,有一個豐盛的生命。
  • 無論何時何在都有耶穌基督的恩典,那就是祂的同在。
  • 給我們力量奔走前面的路途,賜下平安的內心,能夠喜樂面對艱苦的環境,有信心越過困難。
  • 深信神與我們一起面對前路,帶領我們一起走過。


十. 神的話為確據

  「你們若轉向耶和華,你們的弟兄和兒女必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得以歸回這地,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他,他必不轉臉不顧你們。」(代下三十9)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纔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十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