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歌羅西書一章4-5、23、28-29節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了早期教會的生活和見證:信主的人聚在一起,他們遵守使徒的教導,一起團契、擘餅、祈禱,又恆常聚集,同心合意的,沒有紛爭,只有相愛,互相分享屬靈的領受,會到各家裡一起擘餅,又一同用飯、相交,這樣的生活實在令我們羨慕。


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

  在第二十章看見門徒在七日的第一日聚集擘餅(徒廿7),這是每週的第一日,稱為主日,他們聚在一起擘餅記念主耶穌受死,直等到祂再來,這是聖經的吩咐「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6),在主耶穌被賣的晚上,祂和門徒一同坐席桌前享用最後的一頓晚餐,在席間主耶穌向他們分享自己的事情,說明他們的關係何等親密,所以我們能夠一起擘餅也表示我們之間和主之間的關係同樣密切。今日不少教會都以講解聖經道理為重,也肯多花心思在各種聚會上,卻忽略擘餅便非常可惜,又以此是基督教禮儀,所以一個月一次才算鄭重,甚至有在聖誕節和復活節才擘餅可視之神聖化和禮儀化,要稱此為「聖餐」,在《和合本》太廿六、可十四、路廿二、林前十一,雖然看到「聖餐」一詞,卻是人加在聖經裡的分段標題,並非經文內的用詞,其實我們在經文中可看見常用的名稱有:

1. 「主的晚餐」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So then, when you come together, it is not the Lord’s Supper you eat.)」(林前十一20)

2. 「主的筵席」和「主的桌子」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You cannot have a part in both the Lord’s table and the table of demons.)」(林前十21)
《和合本》譯「主的筵席」,其英文用語是「主的桌子(the Lord’s table)」。但無論「筵席」、「晚餐」和「桌子」,都表達參與者都該有密切的關係,他們一起享用膳食同時會互相交流的意思。

3. 「擘餅」
「……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Lord Jesus … took bread … broke it)」(林前十一23-24)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
「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徒廿7)

  聖經更多用「擘餅」來稱呼這筵席,又成為在日後按此進行聚會的名稱(徒廿7)。「擘餅」不只可以具體表達當時主耶穌和門徒用餐的內容,同時用「擘餅」這舉動來描述主為我們捨命的過程會更為貼切。他們並非要享受宴樂;相反,主耶穌想透過擘開餅和傾倒葡萄汁,說出自己將會身受苦楚和流血捨命。祂向門徒分享自己在地上最後一段日子要面對的事情,細訴自己的感受,看《馬太褔音》廿六章主耶穌的表白和面對的艱難:

「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

  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有更清晰的闡述,同時又吩咐我們該要如此行,直等到主再來。所以稱為「擘餅」是對這個聚會的意義和實際表達得更準確:主耶穌為我們捨身流血來成就救贖。我們實在要如此行,一直等到祂再來。


擘餅、相交、有分

  我們有分於主所以能夠一同擘餅,像當晚門徒可以和主耶穌享用晚餐一樣,彼此的關係十分密切。《哥林多前書》第十章有具體地說明: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同領」的英文communion就是「交通」。我們用擘餅時都一起交通基督的血和祂的身體,「交通」是把我們共同的common,是主耶穌的生命,使我們能夠相通,連合為一union。主耶穌是我們共同的題目,我們分享所經歷的基督:祂為我們流血捨命。我們的題目只有基督、唱詩歌是關於基督、禱告是回應基督,在擘餅的時候就是這些把我們連合起來,彼此相通。這是最神聖的相交,沒有比這個更寶貴、更實在。

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

  我們來自不同的背景,帶著不同的經歷,雖然各有不同,但在主的桌子前,只要是得救蒙恩的便可以在主的筵席上有分,我們一起吃餅喝杯,一起交通基督的救恩,述說基督在我們身上的作為。《約翰福音》十三章至十七章同樣記載主的晚餐,卻把重點放在愛與合一: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吃晚飯的時候……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約十三1)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十四21)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約十五9)

  「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約十六26)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十七20)

  我們一起擘餅、彼此相愛、互相交通,真是見證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在主的桌子前要帶著彼此相愛和合一的見證來分享餅杯,才是最真實的團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