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信徒、門徒、使徒、聖徒、基督徒?還是叛徒、絆徒、糊塗?今天與大家分享所列的各種稱謂,來看自己應該如何跟隨神。

信徒(Believers)

  「信徒」一詞在新約中文聖經中只出現過5次:

  「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believers),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徒十45)

  「惟有幾個信徒(believers),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徒十五5)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household of faith)的人更當這樣。」(加六10)

  「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who is the Saviour of all men, specially of them that believe)。」(提前四10)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them that believe)的榜樣。」(提前四12)

  「信徒」希臘原文為Pistis,意思是「信(faith)」,原文並無「徒」字。從上文下理,可以清楚知道,當一個人相信主耶穌,就是信徒了。路加和保羅以這個字來形容相信耶穌的人,而主耶穌本人卻未曾用過。在這裏聽道的相信絕大部份都已經是主耶穌的信徒,那麼到底我們是否知道我們信甚麼,又能否簡單而清楚的告訴別人我們信甚麼。


信仰(載於教會網站)

新舊約全本聖經都是神完整的啟示,是我們信仰唯一的根據。其中幾點重要內容列舉如下:

1. 神只有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是獨一的,又是三而一的。父、子、靈同等,從亙古同時共存直到永遠。

2. 耶穌是神的兒子,是自有永有的神;由聖靈藉著童貞女馬利亞成孕,降生為人,曾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將神表明出來,並為全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成功救贖,作我們的救贖主。

3. 耶穌死後埋葬,第三天復活,升到天上,被神立為主為基督,將聖靈賜下來。

4. 聖靈就是基督的靈,在全地運行,使罪人相信救主罪得赦免因而歸向神。又重生信他的人並住在他們裡面作生命,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也是基督的教會,在地上過聖潔的生活,見證並榮耀神。

5. 到這世代的末了,基督還要再來,提接聖徒,審判全地,建立祂永遠的國度。

6. 最終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有分於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裡的福分,直到永遠。

  聖經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依據。為此我們凡事遵從聖經的真理,注重信徒屬靈生命的長大,建立基督徒良好的品格,敬虔度日,在工作崗位上忠誠竭力,見證基督;並遵照主耶穌的命令傳揚福音,拯救世人脫離罪惡痛苦,得到永生,這是教會的使命。

  基督是教會獨一的元首,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代表祂元首的地位。教會在結構上是獨立的,直接聽命於元首基督,此外無上級會,也無低級會,與其他各處教會是平等而有交通的。

  此外,我們不屬於任何派別,也不自成一派,而是與一切信主得蒙重生的人,合而為一,在一餅一杯的見證上,記念主。


門徒(Disciples)

  主耶穌沒有用「信徒」這兩個字,那麼在新約聖經中,主用甚麼稱謂來稱呼跟隨祂的人呢?從主升天前所頒下的命令(大使命)就可以知道:「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9-20)。很明顯,主耶穌盼望跟隨祂的人作祂的「門徒」。Disciples由拉丁文discipulus而來,意思是指一個人向指導者(老師,有份量的人等)學習,並且接受及遵守他的教導和教訓,是這位指導者的追隨者。這一個字原文在新約聖經出現261/262次,全部英文均譯作disciple,而新約中文聖經中「門徒」則出現了334次。從大使命中可以知道,主耶穌不但要人相信祂,而是要人作祂的門徒。主耶穌對門徒是有要求的,就是凡主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在主耶穌的時代已經有很多人追隨着祂,是祂的門徒。但跟隨主的人並不只於耶穌在世的時代,歷世以來,任何信主的人,只要接受及遵守祂的教導,在生活上學習並跟隨祂,都可以稱為主耶穌的門徒。那麼,我們必須真實地反省,到底我們是否主的門徒呢?主耶穌對祂的門徒有很多要求,以下都是主耶穌親口說的: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八31)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五8)


使徒(Apostles)

  主耶穌不但要人作祂的門徒,祂還要從門徒中間揀選了十二位作使徒(Apostles):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太十1-5)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個兩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可三13-19)

  「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又有雅各和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馬太和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奮銳黨的西門,雅各的兒子(或作:兄弟)猶大,和賣主的加略人猶大。」(路六12-16)

  當時有許多的人跟隨耶穌,有不同的目的和心態,也有些一心作主的門徒,門徒之間也有分別。耶穌卻從中揀選了十二位作使徒(Apostles),而這十二位都是平常的人,除了賣主的猶大外,最終神把他們全部都改變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

  使徒的意思是受差遣的人,它是一種職份,主耶穌的使徒就是受主耶穌差遣的人。這個差遣當然是指傳福音。使徒的原文於新約聖經中出現了79次,主要翻譯為apostle;少數為messenger。


早期「使徒」只是用來指耶穌的十二個門徒

  賣主的猶大死後,剩下的十一使徒藉抽籤選出馬提亞來代替猶大的職份,「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徒一17)「因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徒一20)「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徒一21-22)

  那麼,除了十二使徒之外,還有沒有其他使徒呢?我們又可否成為使徒呢?

  「十二使徒」就是「十二使徒」,是歷史性的,也是獨特的,沒有其他人能加進去。「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就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城中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有高大的牆,有十二個門,門上有十二位天使;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東邊有三門、北邊有三門、南邊有三門、西邊有三門。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啟廿一10-14)

  除了「十二使徒」外,確實有其他使徒的,例如保羅和巴拿巴。保羅多次自稱為使徒:「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羅一1);「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林前一1);「作使徒的保羅」(加一1)。嚴格來說,保羅和巴拿巴是聖靈所差派的使徒:「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徒十三1-4)

  其實,主耶穌也是使徒,是由父神差派的:「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Apostle,即使徒)、為大祭司的耶穌。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來三1-2)

  父神怎樣差派耶穌為使徒,耶穌也照樣差遣祂的門徒為使徒(約二十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二十21)

  所以,無論父神,子神,以及靈神都差派使徒。

  按「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份,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羅一5),「使徒」是職份。但論到屬靈恩賜的時候,保羅說:「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林前十二28),所以也是神賜給教會的一種恩賜。當然這應該是指初代教會的使徒,因為是由於他們奉差遣,把福音廣傳,才成就各處的教會。這些初代教會的使徒是教會的根基。「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19-20)

  那麼,我們又可否成為使徒呢?我們當然不可能成為那「十二使徒」,也不可能成為神給教會的恩賜「第一是使徒」的教會根基。然而,按其字義,只要願意奉差遣,願意接受主的大使命,在廣義上,我們也可以成為使徒。我們有這樣的目標嗎?


聖徒(Saints)

  「聖徒」一詞在中文聖經出現了六十多次。以下為一些例子: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一2)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弗一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腓一1)

  「寫信給歌羅西的聖徒」(西一2)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1-12)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弗二19)

  「聖徒」的意思是被分別為聖之徒。聖徒是分別的人,是被分別歸神的人。相對於聖是俗。我們接受救恩的一刻在地位上已經「成聖」,即已經是「聖徒」。但在經歷上,我們仍要不斷地「成聖」,即不斷地脫俗。

  「聖徒」並不是天主教所說的聖人。公教會冊封一些已過世的信徒為聖人,就是隆重宣佈,那些信徒,曾經英勇地忠於天主,生活到最後一刻。公教會認為教友們可以視這些人為成聖的榜樣、天堂的代禱者。這些都是錯誤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