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太福音五章17-48節

 


  馬太福音第五至第七章一般被稱為「登山寶訓」。是主耶穌在早期傳道時,有一次在山上向門徒傳講的信息。當中的內容是關於天國子民的信息。上次我跟大家分享了第五章開頭十六節,一般被稱為「八福」的經文。提到天國子民的所是和他們的福氣。主耶穌用鹽和光來總結天國子民的特質。我們的責任是保持我們基督徒生命的特質不會改變,好像鹽應該有鹹味一樣。並發揮我們為主作見證的作用,好像光應該照亮周圍的人,不要將它隱藏。

  今次我們繼續來看第五章下半部份,是關於天國子民的律例。(太五17-48)

  主耶穌出來傳道期間所教導和所行的,有許多是跟當時的律法教師所教導的有衝突。例如主耶穌在安息日醫病趕鬼,便被指觸犯了安息日的條例。因此主耶穌給人的印象是他來要廢掉律法。但主在這裡向門徒解釋律法時,一開始便表明他不是要廢掉,相反是要成全律法。並且強調直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希伯來文是由字母組成,若少了最小的一個字母(一點yod)或是字母的一劃(字母的一角)都會影響了整個字的意思,因此一點都不能更改。神頒下的律法也是絕對的,不是隨意可以更改或廢棄的。所以雖然進入了恩典時代,律法的效用仍是不會改變的。

  就算律法中最小的一條,若有人不去理會,又教導人不需要去遵守,那麼這人便被看為天國裡最小的。相反若有人連律法中最小的一條都願意並教導人遵行,他在天國便要稱為大。原來在天國裡是有大小之分別,我們將來在基督臺前,也要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所以主耶穌不但沒有廢掉律法,反而鼓勵門徒要嚴謹遵行。只是主耶穌對律法的解釋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有所不同。他們只注重字句,主耶穌卻注重律法的精意。例如「安息日不可作工」,原意是叫人放下生活上的憂慮和重擔來到神面前得享安息。文士和法利賽人卻只照字面行,在安息日連救人助人的工作也不許作,怎能叫人得安息?相反耶穌醫病趕鬼正是讓人從神那裡得安息,所以是合乎律法中有關安息日的精神。

  接著主耶穌告訴門徒: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當時的法利賽人和文士以嚴謹遵行律法著名,主耶穌所頒布天國的律例卻比他們的要求還要高,所以主耶穌要求門徒的義要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接著,主六次引用文士和法利賽人經常在會堂裡發表有關律法的言論,指出天國子民所守的律例如何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六次所用的句式都是一樣: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指出主對律法的解釋如何跟當時律法教師的不同。


1. 不可殺人

  律法教師說,「不可殺人」。但主耶穌對律法的解釋卻不限於不可殺人這行為,連向弟兄動怒也算作犯了殺人罪。世上第一宗謀殺案,就是該隱殺了他的兄弟亞伯。仇恨和動怒正是他殺人的動機。所以主說就算沒有殺人的行動,人若向弟兄動怒便等同心中殺了人,同樣要受到審判。

  引伸出咒罵弟兄也要受同樣審判。「拉加」是亞蘭文音譯,【和修版】譯作「廢物」。咒罵弟兄是廢物的便要被帶到公會受審。今天我們若對傷殘人士說「廢物」,也可能會被控告歧視,何況對健全的弟兄。「摩利」是希伯來文音譯,【和修版】譯作「白癡」,亦有「罪大惡極,活該下地獄」的意思。所以咒罵弟兄是白痴的難免地獄的火(不是下地獄)。主分別用亞蘭文和希伯來文來指出不可咒駡弟兄,是不希望有人聽不懂。所以我們不要駡弟兄是廢物或白痴。

  更進取的,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敬拜神的時候,需要先與弟兄和好。不但要寬恕弟兄對你的過犯,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有甚麼指控,也必需先與弟兄和解。得到弟兄的寬恕,你才可以到神面前來敬拜神。若你欠人的債,在來到審判官面前之先未能還清,審判官便會把你扣押在監牢裡,直至還清了債才可以被釋放出來。同樣你若對弟兄有虧欠未能償還,將來到主面前的時候,若弟兄向主伸寃,主也會向你追究。


2. 不可姦淫

  律法師說:不可姦淫。主卻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婦女」是指已婚的婦人。原文意思是:若貪圖別人的妻子而看她的,便是與她通姦了。所以心中只是懷著這貪圖別人妻子的慾念,無論去看或是與她行淫,同樣是犯姦淫了。大衛與拔示巴犯姦淫,不是出於一時的衝動,而是因大衛隨從私慾。是有預謀的行動,因此神給他很嚴厲的管教。

  主又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這裡應該是比喻,不是真的叫門徒將眼睛剜出來或將手砍下來丟掉。而是教導門徒不可輕忽罪的後果,並要有決心離棄罪惡的源頭,就是人的私慾。因叫人犯罪的是背後的淫念,就算剜去一隻眼睛,若心裡仍存著淫亂的思想,人也會繼續犯罪。我們要對付的不單是外面的引誘還有裡面的慾念。對付外面的引誘是靠逃避,我們應盡量避免落入試探的境況中。至於裡面的慾念,保羅有教導「若是慾火攻心,不如嫁娶為妙」(林前七9)。正常的婚姻生活可減低不正當的慾念。與主保持密切的關係,更能幫助我們勝過私慾,叫我們不致犯罪。


3. 不可休妻

  律法師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申廿四1-4)。律法的原意是保障被休的婦人,以免人以為她被休是因為對丈夫不貞。因為當時除了犯姦淫,有許多原因可以休妻的,只要丈夫發現妻子有不合宜的事叫丈夫不喜歡她,丈夫寫了休書給她便可以休妻。律法教師注重休書多於被休的妻子,覺得給她休書已算還了她一個公道,叫她可以再嫁別人。

  主卻反對休妻,並注重那被休的婦人,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而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即是說在神眼中,被休的婦人若再嫁別人,便等同犯姦淫。所以休妻是陷妻子於不義,對妻子是不公平的。

  在馬太福音十九章3-9節主耶穌回答法利賽人關於休妻的問題時,主提到神造男造女,是叫男女二人成為一體。……因此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並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這裡特別提到休妻另娶的,提醒休妻者也可能因另娶而犯姦淫。當時社會是一夫多妻制,但主說起初不是這樣。神最初造人是只有一夫一妻。
今天在地上的法律底下,人辦妥離婚手續便可以脫離婚約。但屬神的子民卻不可離婚,因為人在神面前的婚約是一生一世的。若是離開了(例如有人在信主前已離了婚),便不可再嫁娶,除非配偶離世。


4. 不可起誓

  律法師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我們在生活上有時不能避免起誓。例如結婚,當証婚人問你:你是否願意嫁給某某為妻,無論貧窮、富裕,健康、疾病等等,是否都願意與某某一起,永不分離?當你說「我願意」的時候,其實已在眾人面前起了誓。當時文士和法利賽人常常指著殿起誓,或是指著祭壇起誓,企圖以此增加自己說話的說服力。他們甚至進一步說:指著殿起誓的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殿裡的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指著壇起誓的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太廿三16-18)。主卻責備他們是瞎眼領路的。其實這條律例並沒有鼓勵人起誓,反而是提醒人不可隨便起誓,因起了誓必須謹守。主更加說:甚麼誓都不可起。因為一切都不在我們掌握之中。我們也不能保證誓言能堅定不移。主的教導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掃羅王在一次與非利士人對戰時胡亂起誓:未戰勝敵人之前不許士兵進食。以致士兵無力抗戰。這時不料約拿單因聽不到父親的誓言而吃了蜜。百姓更因為吃了帶血的肉犯罪得罪神。掃羅按誓言本應治死約拿單,但最終也在群眾壓力下背棄了誓言。

  可見我們不應隨便起誓,只管說誠實話便可以了,不需誇大。就算傳福音時也是一樣,只管將福音見證實實在在的傳講,神自然會在人心裡面動工。


5. 不可報復,情願吃虧

  律法師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主卻說:不要與惡人作對。律法原意是定出賠償的準則,給受害者得到合理的賠償,而不是叫人存報復的心態。主對門徒的要求卻是不可與惡人作對,寧可吃虧。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在外邦人面前互相告狀時說: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林前六7)情願吃虧好像是很懦弱的表現,其實情願吃虧免去許多的紛爭。有駕車經驗的肢體常常會遇到一些不守規則,妄顧別人安全的駕駛者,例如他會強行在你的前面切線,很多司機會抱著「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態,以同樣的駕駛方式還以顏色,令到路上險象橫生,甚至會做成交通意外。所以報復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在職埸大家也許會遇到類似的情況,同事經常將工作卸給你,或是給上司無理責駡,我們會如何應對?主接著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五39-42)若有人刻意為難你,強迫你走一里路,你便免強地為他走一里路,那人可能仍會不甘心。但若你同他走夠二里,那人便不能不服你。我們能否為主多走一里路?


6. 超越的愛

  律法師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愛恨分明原是正常。但主耶穌卻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五44-45)

  主要求門徒要與一般人有分別,要勝過稅吏和外邦人,好像天父愛世人一樣,因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試想基督若只為仁人死,只為義人死,祂比世上的賢人義士有甚麼分別呢?若是這樣,我們大部分人都不能得救了。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祂的愛就這樣向我們顯明了!我們傳福音也可能會選擇一些外表較善良的去傳,很少會向一些惡人去傳福音。但主教我們最少都要為我們的仇敵,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6-48)。要像天父的完全一樣,誰能做得到呢?相信只有主耶穌可以做到。「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天國的律例比舊約律法的要求還要高,我們今天卻不是用守律法的心態來遵行天國的律例,而是靠著「生命聖靈的律」,就是主生命的供應和聖靈的幫助,叫我們一點點地學習經歷,讓主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可以一一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