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十五1-2、11-31
面對法利賽人和文士的竊竊私語,批評他與稅吏及罪人一同吃飯,耶穌共講了三個比喻,分別是記載在4-7節失羊的比喻,8-10節失錢的比喻及11-32節浪子的比喻。在這三個比喻裡,失羊的比喻中的收羊人遺失了百分之一的羊,失錢的比喻中的婦人遺失了百分之十的銀錢,而浪子比喻中的父親卻失落了多少個兒子呢?讓我們容後解說。
不少讀聖經的人指出,三個比喻其實是一個,它們的共通處是皆強調失而復得的喜樂,甚至是過份的喜樂。至於三個比喻的不同之處,頭兩個比喻皆是主人主動去尋找失去之物,但浪子的比喻是浪子自己回家的。頭兩個比喻皆有提及罪人悔改,但浪子的比喻中的浪子卻沒有明顯指出他悔改。頭兩個比喻皆是喜樂收場,但浪子的比喻並非大團圓結局。
在浪子的比喻中,小兒子要求父親將他應得的家業分給他,按申命記廿一章17節,長子所得的份是其他庶子得的雙份。故小兒子應取得父親資產的三分一。根據當時的傳統,通常是父親去世後才會分家產的,小兒子此舉不單是明明羞辱他的父親,也是直接了當地表明要棄絕這個家庭,並導致這個家庭的破裂。面對這個絕情絕義的要求,父親竟然答應!小兒子分得家產後,就把他一切所有的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這意味著與父親劃清界線。他任意放蕩,浪費資財,過著他所嚮往自由自主的生活。但好景不常,他遇上饑荒(他甚至要放豬,吃豬所喫的)。猶太人自幼被教導豬是不潔的,但小兒子為了生存就只得放下任何堅持。然而他的困境令他醒悟過來,並計劃動身回父親那裡。因為知道自己曾大大得罪父親,故不奢望得回兒子的身份,只打算在父家中作一個僱工。但當他回到家中,卻得到意想不到的接納。父親的種種表現展示他不單早已原諒小兒子,更是對他有無比的惦念。可是當時在田裡工作的大兒子,當他回家得知弟弟浪子回頭被父親接納的情況,就大大生氣,對於父親不公的對待深表憤慨,故不肯進入家中與父親一同喜樂。然而父親對大兒子的惡言相向,及未能體恤他為父的心腸,並沒有動怒,反而以溫柔的語調規勸大兒子。
耶穌所講浪子的比喻,就在此結束,我們不知道大兒子最終的反應,也不曉得小兒子回家後是否能夠洗心革面好好侍奉父親。表面上父親對小兒子的縱容與接納凸顯了大兒子憤慨的合理性,聽完浪子的比喻,法利賽人和文士不難對號入座,知道比喻中的小兒子正是稅吏與罪人的化身,而他們便是大兒子。但明白歸明白,法利賽人及文士仍然無法接受神這樣恩待罪人與稅吏。
說到這裡,我想用一個片語來表達我對這個比喻的感受——Scandal of Grace(不可理喻的恩典)。它原是一首英文聖詩的名字,在2013年創作,並曾被納入25首最好描述恩典的詩歌之一。Scandal解作醜聞,曾有人訪問創作者為何為詩歌選取這個名字。他回應說,有關概念來自一個無神論者對基督教信仰的批評,這無神論者認為個人犯罪的刑罰由他人代替承受是不道德的,代罪羔羊的概念是不公義的。但對於我們這群蒙恩的罪人,我們信得越久越能體會到自己的軟弱,越能感受到自己的不配,如果不是神用重價的恩典將我們救贖,我們的結局就只有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
是的,這個比喻並非教我們怎樣作父親,怎樣饒恕叛逆的孩子,而是向我們赤裸裸地展現神為父的心腸。比喻中的父親不單天天巴望小兒子的回來,也盼望挽回大兒子的心。同樣地,神不單止要挽回稅吏及罪人,還要挽回法利賽人和文士。如果法利賽人和文士聽罷這個比喻能對號入座,那麼我們又能否將自己代入大兒子和小兒子的角色呢?就我而論,我覺得自己有時好像小兒子一樣偏行己路,有時又會像大兒子一樣未能接納軟弱的肢體,及對與自己想法不一樣的肢體,有不少的怨懟。這個比喻提醒我無論我們想法是多麼正確及合乎真理,但如果它會令我們無法彼此相愛,最終仍然會傷透神的心。我們「覺得自己正確」的想法是永遠值得反覆思量的,正如有人說過:「地獄是充斥著一些認為自己應該上天堂的人;反之,在天堂的人卻深知自己應該下地獄。」
最後我想用潘霍華以下的說話來總結今早的交通:「我們不能將神付上極重代價而賜給我們的恩典視作廉價。(What has cost God so much cannot be cheap for us.)」
既然神這樣恩待我們,就讓我們也恩待身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