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331首


  今天的人,不太喜歡這兩個字。可能覺得太負面了。但是,正面又好好,負面又好,正如美國開國元勛,被稱為「美國第一人」的富蘭克林所說的,人生不能逃避死亡和賦稅。人生在世,亦總要面對罪和債這兩件事。

  中文的「罪」字,很有意思。拆開就是四非。「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出自四書的論語顏淵篇。社會將「非禮」用來代表不當的性騷擾。禮是代表社會公認的道德範圍。非禮是越過了,成為罪。這四方面是人所能測覺感受到的。聖經裡加了一方面,「非禮勿念」。「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五27,28)這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對眾人所說的話。外面的言行,人能看見。但都是先發自內心,有人行之於外,有人不想,或不能,或不敢。沒有外面行為,不算非禮,但已經內心生念,第一眼很難避免,但繼續下來的,主動,持續,專注的意淫,繼續思想,實際上已是犯了動淫念。人不得知,但自己知道,魔鬼知道,並且會控告,神也知道。所以「非禮勿念」,不但是淫念,貪念,妄念,惡念等等,都是罪。儒家的禮,是範圍,人是有良知,是非之心的。違背了良心,就帶來不安,內疚的重擔。聖經裡面原文的「罪」,是「不中的」的意思,罪就是不中目標,過了界,失了準,越了軌。所以稱為「罪過」,「過失」。猶太人有律法,十誡,「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4,15)「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是中國孟子、告子篇的話。也是自古以來,各種文化中都不爭的事實。正常的人,都承認自己有良心,或說,我憑良心做人。也有人稱之為「赤子之心」:或「童真」。但當人慢慢的長大了,面對著每天社會人群中的自私。利益爭取,貪婪意念就入了人心;赤子之心受到罪的污染而變為軟弱不完全的良心。再受到自己文化,社會觀念的蠶食與影響,常常是一代不如一代,良心越來越差,在聖潔公義的神面前,完全不能作準。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神創造人,本是完美的,榮耀的,但人受不住引誘,誤信了謊言,犯了罪,墮落成為罪人。給創造他成為完美的神帶來羞辱。正如廣東話的「影衰」,帶進恥辱。好像穿校服的學生講粗口,影衰羞辱學校,虧缺學校的榮耀;以前中國人隨地吐痰,影衰羞辱國家民族,虧缺了中國人的榮耀。照樣,人犯了罪,就影衰了造他的神,虧缺了神造人所應該彰顯的榮耀。

  人是知罪的,如人自知骯髒而不清潔。起初用各種的籍口,把它縮小,掃在一邊。但罪也會帶來快感,興奮。只是這是要引人上釣,如魚鉤上的沙蟲。不但上釣,更是上癮,好像毒品,叫人不能自拔而賣身給罪,不能自救。所以,沒有信主的人需要救主。但信徒也同樣需要救主天天的拯救。「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神、是應當稱頌的。」(詩六十八19)如詩歌209首第1節:「我帶我罪就你,我勝不過的罪,願你在你血裡,洗盡我的污穢;我帶我罪就你,救主,重擔太重我不能負」。「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一43)自己的經歷。初信時罪的感覺不強,但慢慢的,親近主越多,自己罪的感覺就越強。暗室中不覺有灰塵,看不見,需要有光;光中才能多見。「罪人站起來」的故事。鍾馬田自稱的,「蒙恩的罪人」是很好的寫照。

  罪與債,兩者不同,但有關係。駕車者撞到途人,犯了罪,要受罪的刑罰。但他也欠了途人的債。債是要還的,公義的神不容我們賴債。上一代的華人,通常都不喜歡欠債。欠了無論金錢債還是人情債,都不舒服,要盡快還債,特別是責任心強的人。現代的人似乎對欠債的關注和恐懼少了很多。甚至有人認為欠債越多越好,用欠別人的金錢來發大,賺更多的錢。只是人生不單有豐年,也有荒年。經濟也有循環,七豐七荒,荒年一來,可能就破產了。所以理財原則,頭一條就是還清欠債。金錢的債以外,在香港最常見的是樓債,幾十年才還得清。但還有其他的,如信用咭,一生兒女債。也有不生兒女的,卻負「毛孩」的債,一個就夠晒數。最不好的,是花費過量,而不知悔改,借債度日。聖經中也是教導我們不要欠債,如「凡事都不可虧欠人」(羅十三8),並且,「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廿二7)。罪是吸引人的,當人沉溺在罪中不能自拔時,就成了罪的奴隸,賣了給罪。「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14)雖然有些人罪的感覺不重,但也有許多人,良心因著自己的罪而非常痛苦,並且不一定可以自己去改正。正如一句話「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罪的沉重擔子,會把人完全的壓倒。「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感謝主的恩典,他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受害,受死,不單解決了我們所有的罪,也還清了我們所有的債。他以自己的受苦,受死,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救了出來,也買了回來。這絕對不是廉價的恩典,因為是主耶穌用自己的命買我們回來的。「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七23)也不再需要作罪的奴僕,奴隸。「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在身子上榮耀神,就呼應了我們以前在罪中,債中,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的苦況,從墮落的罪人,經過救贖,成了蒙恩的罪人,何等人「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纔成的。」(林前十五10)無債一身輕。

  信徒得救後,還有債嗎?還有,但性質完全不同了。信徒的債起碼有四方面。第一,福音的債。這是保羅提醒我們的債。「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4-16)有弟兄把福音傳給我,讓我得救,我也當把這福音傳出去,叫多人得到福音的好處,「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第二,信徒間的債。「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弟兄姊妹間的彼此相愛,永遠不夠,是我們常有的一個虧欠和債。但我們因著主免了我們的債,也當免別人的債。「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六12)。能夠靠主赦免別人,免人的債,是一個榮幸,一個福氣,也會成為一個喜樂和釋放。多少人的不肯赦免,受害的其實是自己,如曼德拉所說,不赦免,自己就仍然被困在囚牢之中。第三,親人的債。父母,一生兒女債。夫妻間的債。自己的虧欠:妻子和兒女。親戚朋友間的債也在此列。最後和也最重要的,是欠父神,欠主耶穌的債。我所有自己不能解決的罪和債,主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替我擔當了。他流出寶血來洗淨我,救贖我,以重價買我回來。我實在無以為報。只能獻上自己,願意永遠跟隨主,愛主,直到路終。「我將餘生還你若債。」(詩歌304首)。「因此我們不再說報:你恩實在太高。我們惟有滿心感戴,樂意永遠負債。」(詩歌90首)赦免多的,愛也多,蒙恩的罪人,樂意永作債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