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何西阿書一至三章
何西阿是在猶大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以及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年間,作先知說預言。何西阿應該是在北國耶羅波安二世末期開始事奉,在先知阿摩司之後,經歷了北國亡國前最後的六個王(758-722 BC)。與他同時代的先知有以賽亞、彌迦、阿摩司。以色列北國在耶羅波安二世(782-753 BC)時,收復許多失地,國勢強盛,是自分裂以來最繁華的時候(參王下十四23-十八16)。然而軍事的成就帶來道德敗壞,濫用權力。祭司墮落,人民膜拜偶像,尤其是對迦南偶像巴力的膜拜,帶來淫蕩邪惡的社會風氣。王朝中也充滿了血腥、爭鬥、欺詐,六個王中有四個被篡位,是以色列的黑暗時期。以色列北國的國祚共有209年,分別有20個王統治過,當中連一個好(敬畏神)的王也沒有。滅亡的結果迫在眉睫(亡於722 BC),神差遣何西阿向北國以色列(以法蓮)傳悔改回轉的信息。
何西阿Hosea,是神拯救的意思。帶以色列民進迦南地的約書亞,也是這個名字;以色列最後一個王何細亞,也是同一個名字。何西阿自稱是備利的兒子(何一1),沒有詳細的家世介紹,傳統認為他是流便支派的人。
在何西阿書第一章,神對先知何西阿提出四個吩咐。首先是娶淫婦為妻。大家應不難想像是透過先知的婚姻關係比作神與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我們都知道在舊約中的雅歌描述所羅門王與書拉密女的關係,其實也暗喻著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在以賽亞書五十四章5-6節;耶利米書二章1-2節、卅一章31-32節,聖經更明確指出神稱呼自己為百姓的丈夫。然而,敬虔的猶太人不會隨便宣讀神的名字,按申命記廿八章58節:「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一個這樣敬畏神的民族,怎會構想到以夫婦關係來比喻神與人的關係。我嘗試在互聯網尋找其他宗教,有否以夫婦的關係,來形容它們的神明與信徒之間的關係,卻找不到。我想若非神向他們啟示,先知們不可能創造出這樣一個概念。神以人世間最親密的關係來形容我們與祂的關係,我不知道弟兄姊妹有何感覺?但讀到這段經文時,有不少弟兄姊妹可能會為何西阿感到無奈,好像神沒有考慮到先知的終身幸福,要先知犧牲自己來讓以色列人明白他們如何得罪神。鑑於聖經沒有相關記載,我抱歉未能揣測何西阿娶歌蔑時的心思意念,只知道神也叫祂的兒子愛不忠的教會。也許我們可以想像何西阿這樣的行動必會引來很多鄉親父老、朋友等輩的竊竊私語,或者當面勸戒,屆時先知便可藉機向他們指出,以色列人也是如何失信於神。在這裏亦讓我們看見基督並非等待祂的新婦裝備整齊,才愛教會,而是明知我們會對祂不忠,仍然會視我們為眼中的瞳人。所以宗教告訴我們的次序是,當我們變好,神才會愛我們;但神的福音告訴我們,是因為神傾倒的愛,我們才會變好。
神對何西阿第二個吩咐是要他為第一個兒子改名為耶斯列。耶斯列的意思是撒種或被分散的意思,這裏先知預言以色列北國將為亞述帝國所滅,並旦被擄及放逐到不同的地方。而第三及第四個吩咐分別是為他的女兒起名為耶路哈瑪「不蒙憐憫」及第三個兒子取名為羅阿米「非我民」。
由「不蒙憐憫」到「非我民」,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越走越遠,這裏值得注意的是何西阿的三個兒女不可能同時出世,所以由第一個兒子耶斯列到第三個兒子羅阿米,可能已經橫跨數年之久,然而,縱使何西阿的三個兒女就是活著的記號,每次在街上看見他們,百姓都應該想起神藉他們的名字,對以色列人的警告。可是儘管神藉何西阿三個兒女的名字所表達的警告越過越嚴厲,以色列人還沒有悔改,也許繁華安定的生活太令人沉醉。而神也因而變得並非是不可或缺。正如大文豪魯益師(C. S. Lewis)曾說過,在平順的日子,神只會在我們耳邊用微小的聲音向我們說話,只有在苦難當中,神的說話才好像用揚聲器向我們說的。
可是審判的說話好像還未說完,神已急不及待地表達出祂的憐憫與恩慈。真的是那有愛憂,如此相溝。明明是已給他們很多機會,甚至犧牲了先知的幸福,並其兒女一生都要背負怪名,他們仍然置若罔聞。在這樣的情況下,神豈不是有足夠理由撇棄他們。然而神在這時候反而重申祂堅定不移的愛。
在第二章先知繼續向以色列人陳明神的審判,並指出神雖然一直牧養他們,供給他們需要,正如神在申命記廿九章5節所言,「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但他們以為是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安排。他們也視這些外在的物質是最重要的。正如耶利米書二章13節:「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因而與神的關係破裂。
儘管歌茂帶給何西阿許多的傷害及痛苦,然而神仍然吩咐他再次去愛歌蔑,甚至是好像神愛以色列人一般去愛一個不忠的妻子。要好像神的愛去愛其他人,甚至是一個對你傷害很深的人,實在需要莫大的恩典。因此是十分困難,因為這樣的吩咐,完全違反我們天然本性。試想像一下,如果在座中有曾經傷害過你,曾經出賣過你,當眾令你感到被羞辱,你會否很難向他施以恩慈?
更甚的是,神要求我們對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施以恩慈,並非按我們的標準,乃是按神的標準。神不會不明白你所受的傷害有多大,但如果神按我們施恩的標準來待我們,我們今天會有什麼下場?試想想我們在過去的一週,做過多少對神不忠的行為,有多少不聖潔的思想?然而,今早我們來到主面前擘餅喝杯,我們省察自己,有否想過是祂的恩典叫我們仍然能夠有份於祂的團契。只有我們真正能體會到我們如何令主傷懷,我們才能真正體會我們所受的恩典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就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會影響我們對別人所施的恩慈。可惜,不少時候我們來到主的殿敬拜祂的時候,會像那個法利賽人一樣,覺得自己比別人好,而不是像那個稅吏一樣,看見自己得罪主,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是捶著胸求神寬恕。
在慕道班服事,有不少時候需要評估福音朋友是否真正相信耶穌,當然我們會嘗試了解他們對罪和救恩是否清楚。但對不少人而言,要提供一個正確的答案不難,所以有人話要評估一個人是否真的被福音感動,一個不可能錯誤的準則是觀察那人能否以恩慈待人;同樣地,要評估一個教會是否有聖靈自由運行在其中,就是在那裏我們能否找到恩典。
但學習向他人施予這樣的恩賜,其過程是十分艱難,要付很大的代價。有聖經學者指出,歌蔑可能因為被情人拋棄,以致生活拮據,淪為妓女,所以何西阿需要到妓寨或奴隸市場贖回她。除了要忍受別人的白眼,何西阿還要付出昂貴的代價。按出埃及記廿一章32節贖回一個女性奴隸的價錢是30舍客勒銀子。這裏顯示何西阿沒有足夠的銀子贖回他的妻子,他只能用其他物品籌集足夠數目。他為了向這個不忠的妻子顯示他的恩慈與愛,他不惜將自己所有付上當作贖價。Timothy Keller是一位美國基督教作家及神學家。他在去年五月安息主懷。他說神的恩典和饒恕對接受者是免費的;但對施予者是重價的。
在這裏也想跟大家分享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個基督徒的見証。Corrie Ten Boom是一個荷蘭人,她的家庭是從事製造鐘錶的工作。她也是在歐洲第一個獲發鐘錶匠執照的女士。二戰期間她一家因基督的愛,不顧危險將猶太人隱藏,以救他們脫離納粹德軍的屠殺,後來他們被人舉報,於是被納粹德軍送進集中謍,Corrie Ten Boom的父親與姐姐也相繼死於集中營。據説是因爲一個文書出錯使得Corrie得以被釋放。戰後,她以在二戰期間的經歷,作爲公共演講者周遊了世界的60多個國家。勸勉人們放下仇恨,原諒那些曾傷害過他們的人。她在其中一次演講後,在台下有一位男士伸手向她道謝,他當時認出這位男士正是在她被囚的集中營中一個惡毒,並時常折磨在囚人士的獄卒。他向Corrie解釋,戰後他聽信福音,已成為一個基督徒,並且表示很高興聽到她的信息指他的罪已得到赦免。她當時雖然感覺很苦惱,但經短暫的默禱後,她向主表示,她不能原諒眼前這個男士,求主將祂自己的原諒賜給她。結果她伸出她的手。在碰觸到對方的手時,她一方面感到有一股莫名的刺痛湧上她的手肘;另一方面,她也感受到原諒是開啟憤怒之門及仇恨之手鐐的鑰匙,斷開苦澀的鎖鏈及自私的枷鎖。她意識到雖然向傷害自己的人施予恩慈,需要付極大的代價;但懷恨在心同樣會摧毀我們自己。叫我們活在仇恨苦澀的枷鎖裏,無發自拔。我們以為在懲罰對方,殊不知也雙倍地懲罰自己。
誠然,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付上極其沉重的代價,為著我們將什麼都捨去了,叫我們得著白白的救恩。所以如果我們真的想跟隨耶穌,主便會要求我們去愛傷害我們的人,去愛一些本來就不值得我們愛的人。是的,這是需要付代價的,所以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今天我們的十字架可能是要放開藏在我們心中的苦澀和懷恨,但事實上這些重擔是我們無法背負的,我們需要將它們卸在主面前。所以主在馬太福音十一章28-30說:「在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