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不是我們基督徒說,乃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根據──聖經說的。是聖經──這本神給人的話告訴我們,人是神所造的。而神為甚麼要造人?根據聖經所記,神造人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幾方面:
一、為着神自己的旨意(目的)
啟示錄四章11節說:「你(神)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換言之,神創造萬物,包括人,是有祂的目的、計劃的。所以人活在地上不是徒然,茫然而活的,因為神在人身上是有祂的旨意的。
二、為着叫神得榮耀
詩篇第八篇1節說:「你(神)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十九篇1節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以賽亞書四十三章7節論到人,說他們是我的子民,我為了自己的榮耀造了他們。換言之,神造萬物來顯明祂的榮耀;神造人也同樣,為叫神的榮耀從人得表彰。只可惜,羅馬書三章23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三、為着和神一同管理
神所造的人,雖然比天使微小,但詩篇第八篇6-8節說:「你(神)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可見人是多麼的尊貴與有能力。
四、為作神的朋友、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十五章14節說:「你們若遵行我(主耶穌)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一章12節說:「凡接待他(主耶穌)的,就是信他(主耶穌)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可見人在神心中的地位。可惜,人卻不曉得,竟誤會神、遠離神。以至人生落在虛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