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是的,按常理神在天,人在地,人確實不可能和神接觸。所以人心裏知道有神(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一19),但因為不曉得那一位是真神,所以胡亂的敬拜。就如聖經所記載的雅典人,他們凡事敬畏鬼神,所以按着他們所認為是神的,製做了許多偶像,還恐拜漏了,就給未識之神設壇而敬拜之(參徒十七16-23)。
事實上,人要認識神,與神接觸,若神不向人顯明,人無法得之。但感謝神,聖經給我們看見,是神主動的向人顯明祂自己,祂不只把自己顯明在人心裏,叫人心中知道宇宙中有神,也藉着祂所創造之物,讓人可以曉得(參羅一20)。同時,祂又把關乎祂的事,在聖經裏向人啟示,且告知人接觸祂的路。
再者,二千多年前,祂更成了肉身來到人間,這一位就是神而為人的耶穌基督,祂也就是神的兒子,神的愛子。祂來是讓人曉得,神是人可以接觸的,並且祂是願意人與祂交往的。唯因人犯罪(聖經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與神隔絕,無法往來。但耶穌基督來,祂來作人與神交往的橋樑,因此祂能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祂來,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替人承擔罪的刑罰,祂被埋葬,但第三日復活了。如今,人只要肯承認自己的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就能靠着耶穌到神那裏,能與神接觸,往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