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神的存在不能用理論求證,因為神不是理論的產物。神的偉大與無限,非有限的人類所能瞭解。當人的頭腦與心靈不能理解神的情形時,並非證明神的不存在。
第一位登陸月球的太空人岩士唐(Neil Alden Armstrong),他驚嘆宇宙的浩瀚與天體的奇妙,無法不承認有神的存在。以後這位太空人放棄一切事業,成為傳道人。大文學家愛默生說:「宇宙原是一本大書,介紹說明神創造萬物的奇妙」。
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 又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神是創造者,是萬有的由來。祂創造宇宙萬物,大至太空中的物體(尚有更多人類未知之物),小至原子電子,都證明神造之工。物理學家牛頓(Isaac Newton)說:「天文系的奇妙安排,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必是一位全知全能的神的作為;星辰美麗的體系,只能出自一位有智慧的神,祂的計劃與管理,才會有一個這樣的宇宙」。神若不是創造者而是受造的,祂就不可能是神,也不配稱為神。因為受造之物都該屬於他們的造物主,既有主人自己就無能力,也不夠資格稱為神了。
一般公認,構成宇宙基本要素是「空間」、「時間」、「物質」、「能量」和「生命」,能超越這五大要素的無疑就只有神。因為祂的創造者,是自有永有的全能者。宇宙還未被創造之先,時間尚未開始,從亙古從太初就有了祂。祂不受時間空間所限制,祂是無所不在,無始無終,超越一切能力,祂是生命的源頭,是永遠的生命。
另一方面,從人的內心啟發,也證明有神。人有宗教觀念,即使不信神,也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觀念,而且人有永生的期盼。
因為神的本質是靈,不像人手所造金銀木石的像,有口不能言,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口中沒有氣息。所以倚靠它的和它一樣。而神則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